招 标 编 号:
加 入 日 期:2007.08.08截 止 日 期:2007.08.21招 标 代 理:
地 区:塔城市
内 容: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200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招标内容: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建设规模:中低产田改造3.2万亩(打井3眼、输变线路9.5公里、开挖疏浚渠道31公里、衬砌渠道42公里、渠系建筑物400座、滴灌1.63万亩、修筑机耕路56公里、营造补种农田防护林0.11万亩)。农业生态建设1.5万亩(打井10眼、架设输变电线路9公里、衬砌渠道7公里、修牧道12公里、营造防护林0.15万亩、草场改良0.9万亩)。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重建渠首1座,重修干渠8公里,改造支渠26.7公里,配套建筑物36座)。
总投资:4020.39万元。
招标人:塔城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地点:塔城市锡伯图灌区、阿西尔乡;乌苏市车排子镇;沙湾县乌兰乌苏镇;和布克赛尔县察和特开发区;裕民县吉也克乡。
资金来源:国家投资一部分,地方自筹一部分。
工程监理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监理和施工规范的标准进行监理。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一、对投标企业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投标单位驻现场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满足的条件:配备的监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水工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投标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备案登记核准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售后不退。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10000元,现金)。
5.报名时间、地点:2007年8月15日至2007年8月21日(节假日除外)在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报名(塔城市新华街25号,塔城地区发改委六楼)。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进祥、母传诚
联系电话:13899398618、13319019998、0901-62272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