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是一项创新工程,是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框架下的三大改革任务之一。县级政府采购由于受区域、职权、资金等因素影响,在改革过程中也碰到了许多困难。如何进一步加强县级政府采购管理,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目前值得我们探讨的一个话题。
目前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的现状
(一)、从县级政府采购的外部环境来看
对政府采购认识不足。一是认为政府采购又回到了计划经济的老路上来了,由自由的购买变为政府定点购买,采购过程手续繁、时间长、质量没保证,单位很不方便,还不如用老办法;二是认为权力集中到了政府手里,由小腐败变为大腐败,和原来没什么两样;三是认为只有用财政安排的资金采购时才需要政府采购,用自筹资金购买政府管不着;四是认为只有数量多、金额大的货物才要实行政府采购,小件、零星物品用不着,对于工程、服务类项目,则认为不在政府采购范围内。
采购随意性大。一是擅自采购。由于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和处罚手段,造成有些单位无所顾虑的自行购买应由集中招标采购的商品,使得政府采购缺乏严肃性;二是采购的计划性不强,随意性很大,没有年度采购预算和计划,缺乏制度的约束。
(二)从县级政府采购的基本情况来看
采购规模小、资金总量不多。由于县级政府区域小、职权相对集中,造成采购规模不能迅速扩大,缺乏规模效益。比如有些县局的专用设备等物品,由其上级业务部门直接集中采购配备,无须县级去采购;另外,县级政府采购侧重于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而基层乡镇的采购潜力还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因而造成采购规模不大、总额不高的格局。
采购项目结构单一。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三大类项目中,目前货物类政府采购比重最大,主要集中在电脑、复印机等通用商品上,而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的量不多,比重不大。
公开招标采购比例偏低。目前县级政府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的比较少,造成这方面的主要原因,既有采购量小的原因,也有采购单位的主观意识问题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问题。
操作程序不规范。一是信息发布不规范,末在指定的媒体和刊物上公布采购信息,或采购信息公布的内容简单且不完整,致使应标的供应商过少,有失公平,也未能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二是具体评标、定标程序不规范,有些采购过程中掺和了少数人的意志,人为地影响了采购的公正性,出现人情标和虚假标。三是采购部门内部操作程序不规范,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备的操作程序,不能实现各司其职,互相制约的功能。
技术力量不足,政府采购队伍专业化人才匮乏。县级政府采购由于起步较晚,绝大多数工作人员不熟悉现代采购技巧,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买方市场采购方式所具备和掌握的招标、投标、合同、商业谈判,市场调查及货物、工程、服务等方面的有关知识与技能知之甚少,又缺乏对市场上厂商的信誉和货物质量的把握,阻碍了政府采购的进一步发展。二是专家缺乏,从大中城市聘请专家,即加大了采购成本,采购咨询专家稀缺,难以建立专家库,不易组成评标委员会。不仅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效益,也影响了采购工作本身所具有的公正性。
加强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的对策
加大宣传力度,转变观念,提高认识。首先,要以《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法》,宣传推行政府采购可以节约财政支出、防止腐败、促进财政改革等益处,使政府采购深入人心。其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学习和领会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方针、政策,转变观念, 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府采购。
完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和处罚手段。一要形成以财政部门为主,纪检、审计、人大等部门共同配合的监督机制,发挥这些部门在监督上的优势,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约束。二是协调各部门进行采购日常检查,加大对事前、事中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违法违纪行为、擅自采购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维护法律严肃性。三是开辟社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利用新闻媒介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报道监督,强化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四是健全供应商投诉机制,监督 内部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
市县协调、区域联合、超额联合招标采购相结合。由于县级政府采购都存在着规模小、资金少的相关问题,县级政府采购可以采用“市县纵向协调、区域横向联合、超额联合招标”的运行模式,县与县之间彼此可以加强联系,打破现行财政体制关系,实行区域联合采购、联合 招标,发挥规模效益,降低成本。另外,市级政府采购规模大、范围广、资金雄厚,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和采购机构。县级政府采购可以委托市采购中心,实行委托采购,充分利用市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资金效应。
促进采购项目结构合理化。针对集中采购项目中工程类、服务类比重低的问题,应加强对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的管理。要加大宣传,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对政府采购的认识,减少阻力。对于工程类项目,作为政府采购和财政支出的大项,应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的力度,提高采购量和采购项目中所占比重。
理顺管理体制,建立采购联络员制度。针对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可建立政府采购 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应由基层单位负责采购的专人来担任。采购联络员向上对采购管理机构负责,向下负责本单位的采购事宜。采购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采购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听取基层单位执行政府采购的情况汇报。经常组织基层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法》,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和思想水平,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建立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的政府采购队伍。
加强 “三库”建设,规范操作程序。必须建立“技术专家库”,严把采购标的质量关,并确保评标过程科学、合理;建立“诚信供应商库”,把实力雄厚、信誉好、守合同、重信用的供应商吸收到政府采购中来,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平台,从而体现公平的竞争机制;建立“商品信息库”,为采购单位和采购工作人员掌握了解采购物资的性能、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及供货渠道等情况提供参考。建立 “三库”台帐,实行信息化管理,使查询更加方便、快捷,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实行政府采购的创新管理。一是改变资金支付方式,实行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这既是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的需要,也是配合财政改革的要求。二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综合预算的编制中,减少单位采购的随意性。三是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化,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行电子采购制度,所有商品信息能够在网上查询、网上定购,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无纸化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