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自1999年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政府采购中心积极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作为政府采购的生命,坚持依法采购、阳光采购,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府采购操作程序,实现了大宗采购招标化、服务采购定点化、工程采购规范化的工作目标,采购量实现了飞跃,七年来,共实现采购金额1.8亿,连年迈上新台阶,采购质量也实现了质的突破,共节约资金2000多万元,平均年节资率达到了10.9%,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沙河市政府采购工作成绩显著
据统计,2001年实现政府采购金额370万元,节约资金19.3万元,节约率5.0%;2002年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采购次数56次,采购金额757.4万元,节约资金95.8万元,节约率11.2%;2003年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采购次数66次,采购金额1025.5万元,节约资金130.9万元,节约率11.3%;2004年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采购次数234次,采购金额2430.37万元,节约资金267.97万元,节约率11.03%;2005年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采购次数136次,采购金额3716.83万元,节约资金 678.7万元,节约率为 15.44 %。2006年,全市就完成采购活动206次,实现政府采购额7582.78万元,节约资金984.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1.5%。其中,公开招标共44次,采购金额6202.1万元。实现了采购规模和金额的大幅度增长,有力地支持了沙河经济事业的发展,也赢得了社会的信任和好评。
2007年1——10月份,完成采购金额9305.73万元,节约财政资金937.18万元,节约率达到了10.07%。
存在的问题
该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不健全。从全国范围来看,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新兴的事物,《政府采购法》推广实行的时间较短,因此,无论是法律本身还是配套制度、保障措施等都还不够健全和完善。沙河市政府采购中心经过几年的探索和研究,虽然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制定了一部分与之配套的政府采购制度和措施,但国家还未出台政府采购的实施细则,现制定的制度和措施,依然不能满足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会遇到一些制度和法律上尚不明晰的问题。而且放眼于将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新月异的发展,新问题的不断涌现,如果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不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势必会出现更多的问题。
一些单位对政府采购存在消极抵触情绪。个别单位领导对政府采购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法律意识不够强,一部分单位认为,自己单位花钱买东西,干嘛还要多此一举;逃避政府采购现象时有发生,《政府采购法》虽然颁布实施,但个别单位明知应通过政府采购进行购买性支出却违反《政府采购法》擅自进行采购,对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流于形式,约束力不强。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必须先预算后采购,但是,有些部门单位在年初没有制定较为完整的年度采购计划,中途需要再追加项目,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全盘计划;也有单位在制定的计划中对商品货物的购置要求不是很明确,甚至于不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而随意填写技术要求,有的盲目追求高标准,结果造成浪费,有的一味追求省钱,在采购时才发现不能满足其工作要求;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受市场的影响,往往年初定的计划已满足不了部门的需要,也使得政府采购预算失去实际意义。
政府采购总体质量不高。第一,政府采购工作的随意性大,使得采购分散,采购效率上不去。第二,采购方式的综合运用能力较差,政府采购法规定了六种采购方式,如果只是一味的用一种方式进行招标,不视具体情况而定,只会事倍功半。第三,县级行政区域市场信息的不充分,也是直接影响政府采购质量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县级专业技术人才和专门的技术咨询机构相对缺乏,聘请各个行业的评标专家,需要耗费时间和财力,而且参加评标的专家必须占到评标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这也增加了招标的难度;另一方面,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充分,对工程、货物的价格、性能等难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致使标书制作尤其是“上限”、“底价”的确定上,很难做到科学合理。
政府采购项目范围偏窄、规模偏小。据资料显示,在国际上,政府采购占财政支出和GDP最恰当的比重分别在30%和10%左右。2006年我市政府采购中标合同金额7582.78元,分别占当年财政支出和GDP的22.16%和1%,比例偏低。这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市政府采购的范围涉及品目有限,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共招标采购的覆盖范围不广。这说明我市的政府采购规模还有待不断扩大,政府采购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采购规模比较小,其中工程和服务类采购所占比例较低。
专家库和供应商库专业范围窄、层次低。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确保政府采购评标科学、合理的进行,必须建立完备的“技术专家库”(简称“专家库”)和“供应商库”。建立“专家库”用以解决评委的来源问题;而建立充足的“供应商库”则可以解决供应商不足的问题,保证更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目前,我市受地域限制、经济发展水平、企业数量等多方面的影响,政府采购的“专家库”和“供应商库”建设还很不完善,主要呈现为“两库”专业范围窄、层次低,这必然会影响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有待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化是政府采购中一个重要环节,完善政府采购网络建设,开发运用适合政府采购工作的软件和系统,实现在全国范围内联网,将供应商库和评委专家库以及招投标信息等在网上公布,实现资源共享,对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它还具有便于公众监督、利于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公开运行等好处。目前,我市政府采购尽管已经通过在电视、广播、网站、刊物和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政府采购招标信息,但信息公布与实际采购活动需要相差甚远,有些采购信息在发布上还存在不规范,尤其是政府采购信息化网络建设滞后。
政府采购队伍专业化人才缺乏。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具有政策性和业务性强、涉及面广等特点,对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它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业务操作能力,还要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但是,我市现阶段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主要来自财政部门和行政后勤部门,人员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专业知识比较缺乏,不利于全市采购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如果不改变这种现状,必将成为制约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水平、制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主要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