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应寻求六个突破

2008-01-16 00:36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1
2007.12.1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张栋天

  政府采购工作者们应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经济政策,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的中心工作,强化宣传,争取支持,搞好协调,基本形成“促进发展、监管有力、规范运作、采购提速、规模升级、法纪严明”的政府采购工作新态势,务求实现“六个突破”。

  突破之一,提高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要求、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是深化创新的重点,要在继续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领域和思路,研究制定优先采购环保型产品、国产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措施,并在部分行业或产品领域有所实施和突破,要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政府采购激励自主创新配套措施的具体操作办法,为全面启动和实施创造条件,继续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国货认定标准,为落实购买国货政策提供依据。广大采购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要以强烈的民族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绿色意识从我做起推动政府采购政策措施的落实,坚持优先购买国货,优先购买环保节能产品,力促汽车、IT业等重点加快自主品牌研发并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突破之二,提高政府采购操作的规范性。依法定方式和法定程序操作是无条件的,唯有如此,政府采购工作才能在规范化轨道上一路前行,而不至于“越轨”,要做到规范化采购,不但要求在严格遵循采购法律前提下为政府采购工作“建章立制”,使政府采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而且要求广大实务工作者要加强学习,严格执行,精通业务,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不断增强实务操作能力。结合改革和管理需要,各地可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办法,促进采购法的实施具体化和可操作化,加大政府采购工作中信息发布、采购评审、专家管理、采购方式申报审批、非招标采购、协议供货、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供应商投诉处理等重要工作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力度。

  突破之三,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信息化程度。经济、社会领域的电子化进程呈不可阻挡之势,政府采购效率是一个被广为关注的热门话题,由国家科技部和国务院办公厅投入巨资的电子政务试点取得了丰硕成果,搭载电子政务的快车推进政府采购的电子化进程有着十分深厚的硬件和软件基础,运用“电子化”助推政府采购“大提速”势在必行,毫无疑问政府采购必将开创“电子化”时代,相信“电子化”在助推“大提速”过程中将有所作为,“电子化”应成为一条红线贯穿于采购活动的全流程,体现在采购活动的各方面,政府采购工作从计划审批、信息发布、资格审查、文件发售、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实时监管、资料归档等全流程各环节的工作均应稳步迈入电子化时代。

   突破之四,提高政府采购的规模化效应。规模是政府采购工作的第一命题,财政部领导反复重申扩大规模是政府采购工作的第一要务,这说明政府采购的现有规模与财政总支出规模及增长水平还很不匹配,政府采购工作还有很大潜力可挖,的确,有了规模,才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政府采购的生命之树才会愈发茁壮。要从深度和广度上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促进政府采购规模再创新高,重点是将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项目、公共工程,以及中小学教材等关系广大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要继续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严格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作深作细;要加强分散采购管理,扩大政府采购制度的约束范围。

  突破之五,提高政府采购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设立专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力量,为做好管理工作提供组织和人力资源保障。法律规定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具体的管理工作应设立专职的机构、落实专门的人员来经办,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业尽量对口的管理人员,不能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挂靠在某处或科当作“副业”来办。提请领导加快实施政府采购的管理与采购职能相分离,具体做法为,一方面,可将政府采购招标操作职能移交给招投标中心,由招投标中心负责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另一方面,在财政局设立“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计划审核、方式审批、合同备案、执法检查等管理监督工作。管采分离后,管理机构与操作机构的职责必须明确,分工要细化,不能形成新的管采不分,不能“穿新鞋走老路”,无论是管理机构,还是操作机构都应做站好岗、定好位,真正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突破之六,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自律性。政府采购中的各种利益的诱惑很多,如果把持不住,就会“栽跟头”,毋庸讳言,从事采购工作的同志是职务犯罪的高危人群,腐败的危险就在采购从业人员身边,从业人员必须时刻提防,保持清醒头脑,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工作,干干净净、堂堂正正做人,坚决抵制各种利益的诱惑和不正之风的侵蚀,真正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对事业、对工作、对领导、对家人也对自己负责。大力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治理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继续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日常管理监督相结合机制。政府采购工作可谓廉钟长鸣,反腐败来不得丝毫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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