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廉政建设获肯定

2007-12-31 09:44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0
  近日,辽宁省纪委常委、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韩玉起带领省政府纠风办4名同志到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视察指导工作。韩玉起一行先后视察了中心办公场所及软硬件设施,详细了解了中心的工作流程,亲自调阅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并专门听取了中心主任段君明的工作汇报,对中心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心被列为省政府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参评单位。对此,中心极为重视,并将其列为中心重点工作予以推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制发了《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召开了中心全体会议,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以确保在省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活动中实现达标,并力争先进。

  二是明确责任,“一岗双责”。中心主任(支部书记)对全采购中心政风行风建设负总责;各位副主任(支部委员)对分管处的政风行风建设负责;处长(党小组长)对本处的政风行风建设负责。

  三是明确重点,注重实效。把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服务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实行文明办公规范,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度、办事指南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挂牌服务制度和上门服务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技术,试行网上操作,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以“四清理四公开”为切入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依法将中心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执法依据、救济渠道等分别在中心办公区域进行公示;中心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业务工作规程、采购信息、采购结果和救济渠道等,全部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

  五是依法规范操作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会同省财政厅建立了拥有4278名各类专家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每一个采购项目由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法独立进行评审,并邀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实施现场监督。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六是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中心政风行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中心设立意见箱,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收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召开省直有关部门和采购单位参加的座谈会,专门听取对中心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广泛听取省人大、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
  
  七是按照要求与民心网站和“96515”联网,确保系统联网运行保持良好状态,并做到主动与“96515”总控制服务台对接;会同省财政厅、省纠风办就《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相关限额标准》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政策制度。

  韩玉起对中心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中心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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