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泸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每一项业务,能够不断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内控制衡机制,努力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使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采购中心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较好地完成了市级政府采购任务。
据悉,此次考核,泸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四川省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采取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全面考核方法。为了保证考核的权威性、科学性,泸州市财政局还邀请市人大、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相关工作人员,成立了政府采购工作考核小组,对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进行了全面考评。
在考核中,考核小组不但认真听取了采购中心2006年工作汇报、现场抽查各种基础资料,而且还广泛征求市级采购单位、部分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采购中心最后得分为94.15分。
同时,考核小组也给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该中心全体员工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局意识、效率意识,为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使该市的政府采购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